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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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5月10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薇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为学生们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拉开了“百场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的序幕。
课上,李薇检察长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法律”、“我国对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和“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具体表现”等内容。结合《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中学生学习、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讲解了未成年人常见的违法犯罪类型、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以及预防违法犯罪的方法等,警示学生们要遵纪守法,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也不要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李薇检察长向学生们详细讲解猥亵、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盗窃、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罪名的危害性以及法律责任,通过提问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同学们踊跃回答问题,并通过同龄人的真实案件,启发、告诫学生们在日常生活学习中要行有所止,交往有度。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法治宣讲既贴近生活又意义非凡,使他们更深刻的认识到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要拒绝校园暴力,保护自身安全,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严于律己的好学生。最后,李薇检察长用“少年自当扶摇上,揽星衔月逐日光”作为寄语,希望同学们在最美好的年纪遵守规则,保持善良,奔赴美好的人生。
心存敬畏,方行有所止;心中有法,自当成方圆。下一步,我院将在青少年保护宣传月期间,继续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把“青禾”普法宣讲队作为“法治副校长”的力量补充,通过检校携手,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法治保护网,展现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司法担当,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